各系学办: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凡符合如下条件的2015届有就业意愿且积极求职的毕业生,凡自愿申请的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相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凡符合如下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 云南省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复印件);
2. 3个藏区县毕业年度毕业生(德钦、维西、香格里拉)(提供学生录检表复印件)
3. 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提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4.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提供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5.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
二、申请材料包括:
1. 本人签名的求职补贴申请表;(所有申请学生均须填写;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
2. 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符合申报条件1的学生需提供)
3. 学生录检表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2的学生需提供)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4的学生需提供)
5.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账户(学生学费收取的银行卡)复印件等。(所有申请学生均须提供)
6. 提供本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校园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符合申报条件5的学生需提供)
7. 申请补贴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
三、报送时间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系迅速启动,周密安排。请各系务必于10月29日(周四)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学工部就业办。
联系人:庄园
电子邮件: 79526157@qq.com
昆医海源学院学工部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