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办、毕业班、毕业生:
一、请各毕业班毕业生认真阅读学院《昆明医科大学海院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文件后,按照文件要求,自行在学院网站下载《昆医海源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据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二、各毕业班汇总本班毕业生《昆医海源学院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后,由班主任审查,交系学办及专业主任审查并签署意见,汇总并填写《昆医海源学院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专业(班级)汇总表》,最后将学生个人申请表及汇总表以系为单位统一交至学院学位办公室(杨林校区2栋304学籍科办公室)。
三、不符合毕业条件或不符合授予学位的学生请按照《昆明医学院海源学院关于结业学生、毕业时暂时不授予学士学位学生的补考安排的通知》上的要求进行补考。
四、以上材料请各系在2014年6月12日之前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昆医海源学院学籍暨质量管理科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